2020年3月15日 星期日

大事記1 漁業署再審500公頃漁電共生 環團籲暫緩審查 讓綠能去「對的地方」


漁業署再審500公頃漁電共生 環團籲暫緩審查 讓綠能去「對的地方」



政三A 06114185 巫榮申
2020年03月13日
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


農委會漁業署去年審查通過嘉義、台南共二個漁電共生專區後,今(13日)再審台南七股、北門四個專區。由於當地是黑面琵鷺等水鳥的棲地,加上農委會承諾的區位審查程序、與經濟部的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都未出爐,此時審查,引發環團與鳥會不滿,要求暫緩。會議照常進行,結論是四案均補件再審。

今日審查的四案為七股的下山子寮(上段)、三股子與北門的三寮灣、蚵寮,總面積494公頃、預計裝設光電共345MW。當地魚塭以養殖文蛤、白蝦、虱目魚為主,由於日照充足,成為發展魚塭光電的熱門區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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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農委會規定,漁電共生光電建蔽率需四成以下、漁獲量維持七成以上;申請時也必須列出是否位在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上。不過,七股與北門都是黑面琵鷺及各類水鳥的棲地,仍引發生態疑慮。


環團:盤點社環影響 讓綠能「去對的地方」 
中華鳥會、台南鳥會、地球公民基金會、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於漁業署審查前召開記者會,強調並非反對光電,而是光電應兼顧生態與漁業養殖,希望漁業署等「區位審查程序」、「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」出爐再審。

魚塭成為水鳥熱區,除了當地環境適宜,也與魚塭曬池有關。中華鳥會副秘書長呂翊維解釋, 曬池時水位降低,底下會有小魚,非常適合水鳥覓食。這幾年黑面琵鷺數量上升,台南是非常重要的棲地。

呂翊維表示,農委會作為產業與保育主管機關,應先進行整體評估、並設定總量。不要讓光電專區一個接著一個開發,超過環境容許的界線。

他說,鳥會並不是反對所有光電,而是希望設立前先調查評估,選擇影響較少的地方、或採用減輕影響的措施,不能先設了再說。

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、也是台南漁電共生審查委員蔡卉荀表示,環團支持光電,但看到地面型光電屢次引發生態與社會衝突,因此希望設置前先有生態盤點、公民參與機制。目的是讓光電「去對的地方、用對的方法」,發展會更加速。


區位與生態檢核兩機制未上路  環團憂專區搶先審查
漁業署去年10月審查嘉義縣義竹與布袋,台南七股下山子寮(下段)兩案時,曾引發公民團體與地方漁民抗議。蔡卉荀說,當時農委會承諾會「強化區位審查」、並等經濟部的「環境社會檢核」二項機制完備後才會再排審。機制尚未出爐,漁業署卻突然發函排審四個新案,僅增聘兩位專家委員(一名生態專家、另一名即為蔡卉荀),明顯違背承諾。他更擔心,更多漁電專區將趕在機制完備前送審。

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在會後受訪時表示,含一級環境敏感區的專區並不會送到漁業署審查,爭議主要是在有二、三級敏感區的地方。對於環團強調的總量限制,目前僅通過二案,假設再加上今天的四案,影響範圍不致過高。

林國平表示,這次審查增加了兩位生態專家、也允許環團列席,審查現場都有充分的討論,四個專區也會依審查要求改善後才會再審。農委會會盡快處理區位調查。


心得:
綠色能源(Green Energy)又稱潔淨能源、再生能源,對環境相對友善且低溫室氣體排放,能夠藉由大自然的循環來產生源源不絕的能源,簡單來說只要是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能源就是綠能,如太陽能、風能、水資源,以及地熱能。

然而,我國目前所擁有的綠色能源有:太陽能發電、風力發電、水力發電、生質能源、地熱。

文中所提及漁電共生的綠能為太陽能發電,而太陽能發電也是目前相對熱門的綠能發電,因台灣日照豐沛適合發展太陽能,行政院提出《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》透過制定政策推動太陽能發展,不僅將申請時程縮短為36天,土地變更時程也縮短為6個月,在政府實際支持讓參與民眾積極認購太陽能板。

但是在發展太陽能發電有優點也必定有缺點,
太陽能優點:
有陽光即可發電
發電能源不需仰賴進口
過程中不會產生空氣、噪音,以及廢料汙染
原料免費不需運輸,不必擔心石油漲價

太陽能缺點:
仰賴日照,無法24小時供電
太陽能電廠需大量的平面面積

由於需要大量的平面面積,所以在發展太陽能電廠需要極度大量的平面面積,才能真正帶來太陽能發電的效能,因此在這項提案產出之時,環團才會有這樣的一個呼籲,希望這樣的一個綠能發電是否可以到適合的地方去,但是對於我國的土地面積而言,實在要找個絕對不會影響他人的空間,不會影響大自然生物生存的空間,確實需要花不少心力,但也讓我好奇在需求(人類用電)及需求(其他生物生存空間)上如何去權衡比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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